姓名:杜昌敏
性别:男
出生:1969年2月
学位:厦门大学法律硕士、福建师范大学文学士
电话:13809505925
电子邮箱:dudalvshi@163.com
个人网站:www.fujianip.com
所在律所: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3号中庚红鼎天下1号楼16层
1995年获得律师资格,1997年12月起正式开始律师执业,现为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3501199710965528.
现为福建省律师协会及福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入选2018年度福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类优秀律师人才。2019年12月被福建省律师协会考核评定为知识产权专业律师。2020年4月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为知识产权纠纷特邀调解员。2020年8月被选任福建省版权协会理事。2020年9月起被选聘担任福州大学法学院客座教师,为法律硕士研究生讲授“知识产权审判实务”课程。
自1997年12月开始执业以来,执业领域主要包括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以及知识产权法律业务。
知识产权:具有十几年的知识产权法律业务经验,擅长于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对于侵权与反侵权的诉讼策略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在福建省知识产权法律业务领域业绩斐然。在知识产权诉讼方面,数年来代理了数百件侵权诉讼,涉及专利类如智能家居系统、钢带锯条、钢砂、电工开关、水管接头、海藻加工机械、电路发光装置、下肢按摩机、微型打印机、环形电容、外墙石材贴挂、电动车刹车装置、电动玩具等;著作权类如《喜羊羊与灰太狼》、奥特曼、小猪佩奇、音乐作品词曲版权、音乐电视作品、“囧囧”动画、TVB电视剧、网络小说、计算机软件等;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类如“VICTOR”羽毛球及拍、“派克”笔、“洞庭土菜馆”、“稻花香”米、“富邦”食品、“鸣门卷”、“伦敦男孩”、“维多利保罗”、“惠乐家”家居用品、“星河湾”地产商标等。为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成成传媒有限公司、福建省嘉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等提供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杜昌敏律师代理胜诉的“乔·吉拉德姓名商业性使用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紫菜加工机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入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2015年度“福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精选案例”;“对同一被告反复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能否因专利权无效被认定为恶意诉讼”一案入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杜昌敏律师还成功代理了福建省首例关于禁止歌手“乌兰托娅”演唱《套马杆》、《我要去西藏》等五首歌曲的申请诉前停止侵害著作权的诉前禁令案,以及福建省首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王府井百货播放背景音乐的著作权侵权案。
长期的知识产权业务发展过程中,与法院、公证机构、商标代理、专利代理机构等,都培养了良好的沟通、协调关系,并在业界获得好评。2017年5月31日,应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之邀参加福州中院和福州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首届“闽都知产论坛”,并在下午的主题单元“不正当竞争法律问题”做主题报告。2017年应邀在福建省版权局做著作权案例分享讲座。2018年至2020年多次受邀在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节目就知识产权主题做访问嘉宾。
作为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办理业务的同时不忘实务与理论的结合和探讨,十多年来撰写了大量知识产权方面的实务论文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论坛,并多次获奖。其中,《专利侵权诉讼中的现有技术抗辩》、《产品制造方法亦或“新产品制造方法”---以方法发明专利侵权诉讼为视角》、《知识产权保护:从中间商处进行坚决阻击---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合法来源抗辩制度的另一种思路》、《KTV经营场所中侵权形态分析》、《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规制》、《论间接侵犯专利权认定的一般规则和例外规则》等论文先后分别获得福建省及福州市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