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该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它与我们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值得我们给予适当关注。该条例具有以下特点:一、首次明确了与"非法集资"相关基本概念与处理原则依据该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这些规定有助于我们认清非法集资的真面目以及国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基本态度,从而更好地应对非法集资所带来的法律风险。依据该条例,国务院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协调解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履行防范非法集资的义务。针对非法集资行为,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采取的措施及其步骤。上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主体,有助于上下联动,更好地统一领导防范、处置与打击社会上出现的非法集资行为,扭转了过去群龙无首的被动状况,使得上当受骗的民众投诉有门,便于更加及时、有力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依据该条例,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如此规定,意在提醒普通民众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慎重对待社会集资行为,避免以往实践中曾经出现的“上当受骗者集体上访,向政府讨要说法”的社会乱象再度发生,维护社会安定。此外,依据该条例,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对此,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创办者尤其需要留意,避免因为不懂法而误踩“高压线”。为了帮助普通民众更加有效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除了认真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外,本律师还提醒遇到社会集资行为的市民:1.需要查清相关集资机构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书、其资金投向是否安全可靠。2.需要思考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行情、自身是否具备足够的抗风险能力。3.不轻信造势宣传,不盲从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贪图高利息。
供稿:张作农
编辑: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