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市更新建设引发的以拆迁房屋或者补偿权益为标的的确权、继承等各类纠纷层出不穷。此类纠纷通常具有法律事实发生久远、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
名仕律师在代理两起案件中,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权威法官提出的有关解决不动产物权权属争议的理论通说,提出“合法建造的房屋,不经登记也成立有效的物权,应当予以司法保护”“不动产物权变动是法律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实的产物,不是登记机关登记行为的产物”等观点,最终得到终审法院支持。
本文将分享两个经典案例,以期给各位读者带来有益的参考。
供稿:兰友鹏、郑文、杨若琰
编辑:杨丽莉
审核:周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