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日,宁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换届大会成功召开。宁德中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王锦熙,宁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强,亲临现场指导并发表讲话;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代表省管协到会祝贺;九个县(市、区)基层法院分管破产业务的副院长和宁德中院民三庭全体法官、书记员出席会议。
全体会员听取并审议了《换届筹备工作报告》《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协会财务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宁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大会选举产生了由19名理事组成的第二届理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的监事会。在新一届理事会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名仕宁德分所谢岩福律师当选为宁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
王锦熙副院长在讲话中肯定了宁德市两级法院在破产审判和管理人履职方面可圈可点的成绩,高度评价了由名仕宁德分所作为法律顾问团队承办的福建省霞浦县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该案入选宁德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2018-2022年)中的七个案例之一,是宁德市两级法院第一个通过预重整制度挽救危困企业、服务保障“保交楼、稳民生”大局的成功典型案例,其在完成预重整与重整程序的有效衔接、创新采用“自救式重整”模式、充分利用府院联动机制和政府成立清算组的优势方面为今后名仕宁德分所办理破产业务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