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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仕受聘担任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常年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6-12-2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对福州市国有房产实现依法经营管理,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聘请名仕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2016年12月17日上午,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举行了隆重的法律顾问聘任签约仪式,夏宁主任和名仕高级合伙人许飞律师代表双方在法律顾问合同上签字,夏宁主任代表中心颁发聘任证书。随后,名仕合伙人夏祖铃律师代表律师团进行了题为《国有房产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控及其对策》讲座。

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100余人参加了仪式,与律师团10名律师一起认真学习探讨了国有房产管理中法律风险防控的有关课题,会议气氛热烈,效果良好。名仕律师团表示,在法律服务期限内基于律师执业道德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将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和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的需求,提供法律服务,共同提升国有房产管理的法律风险防控水平,促进依法管理国有房产和实现国有房产保值增值,为建设“新福州”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图片一:双方代表共同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图片二:本所许飞律师接受聘书


    图片三:夏祖铃律师开展讲座


图片四:团队成员仪式后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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